中國時報【管婺媛、林志成/台北報導】

儘管我國已採認大陸學歷,但因《兵役法》未跟著鬆綁,造成前往對岸就讀大一的合法台生,面臨兵役緩徵無路的難題,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從去年陸續就有立委提出修法案,經國防部與內政部初步了解後,也認同應可修法,比照國外大學就學方式處理。內政部役政署也對修法表示「樂觀其成」。

教育部高教司長何卓飛表示,目前台灣學生到美、日等國讀書,可以辦理緩徵,但到大陸則不行;不過,我國現已承認大陸四十一所大學學歷,台生到這些學校讀書,我方應讓他們辦兵役緩徵,學業才能持續下去。教育部支持修法,以符合公平性。

目前《兵役法》施行法修正草案已經立院國防委員會初審通過,但因民進黨立委反對,爭議條文保留,預計下周會排入朝野協商。修正草案中,適度放寬未役役男赴國外就學限制,規定「役男取得國外大專校院入學許可者,其就學不得逾徵兵及齡之年十二月卅一日。」

根據《兵役法》規定,我國役男赴中國大陸讀書出境規定嚴格,讓許多早在大陸唸書的台灣學生年滿十九歲、需服兵役年齡時,就必須中斷學業返國服役,或是選擇長期居留大陸,逃避兵役,造成民眾不便,朝野立委也陸續提案修法。

江宜樺昨天赴立院備詢前表示,國防部與內政部都認為可修正《兵役法》,比照就讀國外學校的方式處理,以回應赴陸就學的役男、家屬訴求。役政署副署長李忠敬也指出,考量我國整體兵役政策,役政署對放寬相關規定,抱持贊成、開放的態度。

李忠敬指出,《兵役法》施行法第四十八條目前修法的方向,是對教育部已承認學歷的大陸四十一所大學,比照就讀其他國外學校的方式辦理;若是不在四十一所學校之列者,則仍適用現行較嚴格的規定,即役男身分必須是台商子女,並在十五歲前就到大陸讀書、十六到十八歲時須與父母同住等。

李忠敬指出,我國已逐漸走向募兵制,且我國對赴其他國家留學的役男都採較寬鬆規範,因此對赴陸就學者也應可逐步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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