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記者何宗翰、傅潮標/苗栗報導〕苗栗縣頭份鎮38歲張姓男子有精神官能症,他的帳戶因涉及詐騙案被苗栗地院判刑3個月,減刑後如易科罰金要繳4萬5000元,但他自認沒犯罪,昨天到法院出庭後,先喝農藥再到竹南龍鳳漁港跳海,並留遺書「以死明志」。海巡署人員獲報趕往救援,送醫洗胃尚未脫離險境。

報到卡背面留遺書明志

張姓男子的機車停在漁港岸邊,機車置物箱內有1張法院開庭報到卡,報到日期是昨天上午9點半;他在報到卡的背面寫上審判長、法官、書記官及通譯4人的姓名,並寫:「我以死證明我的清白,謝謝;爸媽都保重。」

家屬︰背罪逢連串打擊

張男的家屬說,他的存摺被偷,因戶頭沒錢所以沒有掛失,未料被詐騙集團利用,無辜背上詐欺罪名,讓他深感委屈,再加上他剛離婚,父親又久病,一連串的打擊才會想不開。

曾治療張姓男子的為恭醫院精神醫療中心主任黃照說,張男長期失眠、生活壓力大,再加上近來諸多不順,因此對人生絕望。

苗栗地院發言人、庭長宋國鎮說,張姓男子在96年涉嫌3件幫助詐欺取財案,被指控交付銀行帳戶存摺、提款卡連同密碼給詐騙集團,有被害人匯了10萬元到張的帳戶內。

苗栗地檢署調查後,有2案裁定不起訴,另1案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法官判刑3個月,但可減刑一半,如獲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3帳戶涉詐 檢不信被偷

宋國鎮說,張姓男子不服而上訴,昨天上午出庭應訊時情緒激動、否認犯案,並出示患有精神官能症的診斷證明;因公訴檢察官認為與案情無關,引起張男不滿,在法庭上對檢察官的口氣不佳,經審判長提醒檢察官是代表國家執行公權力後,他才當庭道歉。

宋國鎮說,張姓男子供稱存摺失竊,但檢方查出他沒有掛失,他因為有3個帳戶都被詐騙集團使用,所以未採信他的辯詞,昨天辯論終結,尚未宣判。

地院︰會查明是非曲直

宋國鎮說,張姓男子如果真有冤屈,法官會查明是非曲直,此案的罪刑並不重,請他保重、珍惜生命。


本文引用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29/78/2u524.html
溪頭住宿,賞螢火蟲享受森林浴,南洋風格的綠島民宿,有歐風和地中海風而現在又多了這家,在九份民宿也能享受得天獨厚山泉水清涼的魅力。 綠島民宿在一片田園中規劃出日式蘭陽小木屋的民宿空間,選擇溪頭住宿,會有種置身山林的感覺。冬天去溪頭住宿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張維伸插慨蘇仵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