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其理至明,我國是民主法治國家,馬總統最常講一句話就是依法行政,但是我們的法是否符合時代的需要、人民的期待或政府合理運作的需求,就是關鍵因素,如果法不當,硬要人民去守法,就是器不利,不但無功可享,甚至深受其害。

以鐵路法為例,我國鐵路法是民國四十七年一月三日總統令制定公布全文六十四條,歷經四十八、六十七、九十、九十三及九十五年五次修正,從修法時間間隔,可知政府九十年後開始比較重視鐵路。同時條文也從六十四條增至七十六條,我們檢視個別條文,發現有以下問題。

首先鐵路法無法涵蓋目前所有軌道交通系統,現有軌道交通系統有高速鐵路如台灣高鐵、區域鐵路或傳統鐵路如台鐵捷運鐵路如台北捷運、捷運輕軌如台中捷運,中運量捷運如台北文湖線。前二者依循鐵路法,後三者依循大眾捷運法,兩法有競合問題,因後三者軌道系統特性與前二者不同,因此另立大眾捷運法,依此原則,其實台灣高鐵與台鐵特性也差很多,似乎也應該另立高速鐵路法較能符合實際需要。

其次專有名詞「鐵路」、「鐵道」、「軌道」的問題,「鐵路」自十九世紀使用,用鋼軌支撐鐵路列車供其行駛而稱之,依鐵路法定義為「指以軌道或於軌道上空架設電線,供動力車輛行駛及其有關設施」,這個定義不夠精準,應該將「軌道」改為「鋼軌」、「或於軌道上上空架設電線」應該刪除,因為電氣化鐵路包括第三軌及架空電線供給形式,其實「供動力車輛行駛及其有關設施」就已涵蓋電氣化電源設施」。現今中央政府組織調整,交通部可能被改為交通建設部,下設鐵道局,中國大陸早設有鐵道部,因此,目前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進行一項「台灣整體鐵道計畫」研究,就改用「鐵道」名稱,很多學者及中國大陸官方又將鐵路納入軌道交通系統,軌道交通比較屬於有導引運輸系統均稱之,其包括高速鐵路、區域鐵路捷運名稱地下鐵、輕軌捷運、中運量捷運等等,鐵路法對這三個專有名詞應做適當界定與引用。

鐵路最大商機在車站,鐵路運輸是線性或走廊式,鐵路運輸必須依賴其他運具接駁,同時鐵路車站又是可及性最高的地方、匯集人潮,車站地區必須結合購物、觀光、商務等等功能性活動,車站地區必須發展成鐵路車站城(RailwaySta-tionCity),跟航空機場一樣要發展成航空城(AirportCity)。但是鐵路法第七條鐵路徵收土地僅限鐵路使用,根本無法達成上述前瞻的需要。第十條至十九條鐵路建築章也未涵蓋鐵路車站多功能聯合開發與接駁設施,以台北車站為例,原來一樓售票大廳不可做商業使用,因為都市計畫法規定鐵路車站用地屬公共設施不可做商業使用,必須在鐵路法將鐵路車站城納入,鐵路經營才能活化,滿足乘客或旅客的需要。

第三條規定「鐵路以國營為原則」,應該刪除,世界先進國家如歐美日等國鐵路均民營化,民營效率及服務品質高,可減少虧損,其績效受到高度肯定,而台灣高鐵也通過BOT方式成為民營鐵路,今年上半年盈餘二十億元,台北捷運公司化,其經營績效多年被評為世界第一,高雄捷運也是民營鐵路,因為有這條文使台鐵民營化遭受很大阻力,可見鐵路「國營」不合時代潮流,應儘速修法刪除之。

總之鐵路法應該全面翻修,也期待明年當選的新立法委員能發揮立法效率,為鐵路發展立下堅定的基礎。


以下文章來自: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920/128/2z0bu.html我上個月去隆鼻,好痛好痛,我媽為了補償我帶我去澎湖民宿玩,澎湖那邊木業地板實木地板業者很多,尤其水電商、商都很誇張,不像之前在清境民宿那樣的"清淨",由於我們家是台北油漆公司,所以當地的油漆工程油漆公司,甚至路邊的油漆行都拜訪過一次,讓我以為是來應酬的。就連我姊夫經營的小琉球民宿,也是我老爸拜託他認識的輕鋼架公司委託那種負責介紹女傭外勞看護人力仲介公司請她們的外勞搬過去的,還差點撞到神桌神尊害我姊夫氣到不行。講到這個,之前我三姑投資溪頭住宿也被騙,那邊的防水施工做得有夠差,還得派漏水處理專業人士來弄,最後所有的髒亂還要台北清潔公司來掃,台北清潔公司雖然很快整理完,卻還是花了不少錢,害我三姑不能再投資綠島民宿。剛剛講到輕鋼架我突然想起來,那種紙木箱紙棧板這種東西,尤其紙木箱這種遇水就爛的東西最好不要拿來裝輕鋼架之類的物品,我姊夫也差點被這害到要跳杉林溪,話說他上次還問我杉林溪住宿溪頭民宿有什麼差別,真是敗給他了。看他最近那麼慘,我就去幫他買了一個用t5燈具做的超強手電筒,讓他可以帶顧客出去夜遊,希望他不要夜遊到台北看護台北看護中心這種地方才好,那邊可是越遊越驚悚的地方呢。除了水電材料怪怪的,連衛浴設備都髒到不行,感覺就是有阿飄那種FEELING。之前我阿祖住的那間還強迫你要買生前契約-也就是所謂的生基,講白一點就是要為了納骨塔買個塔位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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